听了巴奈特的话,卡夫兰突然想起他在黄金学院碰到的那位“乡下宣教士”同学,虽然挂着一个与他同样显赫的姓氏“冯”,但他的那位朋友就是一个彻头彻尾的平民,乡下的传教士,但他就因为识字,无论是在各个方面的表现,都是碾压那群贵族子弟的。
看着卡夫兰那副魂游天外的模样,巴奈特并没有说话,但十分钟过去了,这位皇子殿下依旧是那副模样,他只好出声提醒道:
“殿下?殿下?”
“哦?哦!”回过神来的卡夫兰不好意思地笑了笑,“想到我的一位朋友了,他就是一个平民,很优秀!”
随后卡夫兰继续询问道:“如果是从平民乃至乞丐中招募少年,那么这些少年成长起来的时候……”
“那将是一支绝对效忠于帝国的军队!他们会把帝国当做母亲一样来守护!”
“好!”卡夫兰完全没有区分出效忠于帝国与效忠于皇室的区别,只是拍着桌子大声叫好。不过很快,卡夫兰便从这种兴奋的心情中调整了过来。
“不过,为什么武器要选择火枪?如果使用火枪的话,那被敌人近身岂不是一触即溃?”
“殿下,一触即溃与兵种无关,而是与军队的战斗意志息息相关!”
“属下原本出身于马洛林的近卫骑士团,如今的近卫骑士团是什么模样?高级将领卖官鬻爵,大肆招收不合格的贵族子弟加入。”
“这些贵族子弟,往往怕苦怕累,且被酒色掏空了身子,无论骑术还是枪术都是略懂的程度,完全依靠魔药在支撑,您认为他们有死战的勇气吗?”
卡夫兰毫不犹豫的摇了摇头,黄金学院的那一幕还历历在目,相信一群比黄金学院“精英”还差劲的家伙,除非他的脑袋被羊驼踩了。
“殿下,还有一点是,火枪易于训练,训练一名合格的骑士,需要10年;训练一名合格的弓箭手,需要3年;而训练一名合格的火枪手,只需要几个月!”
“而近卫学兵团的学员,不仅仅是士兵,还是基层军官。只要殿下您有需要,一声命令,3个月就能组建起一支合格的军团!”
听到只要3个月就能组建起一只合格的军团,卡夫兰的心思活泛起来,现在组建近卫学兵团,十年后正好收获成果。到时候他也不过才26岁,正是年富力强的时候,有了自己的班底与军队,整顿马洛林,彻底掌握法亚西领就不会有任何问题。
想到这里卡夫兰满意地笑着,抽出两份文书,拿起一旁的蘸水笔签上了自己的名字,随后递给了巴奈特。
巴奈特接过文书,仔细一看发现是两份不同的委任书。一封任命巴奈特为修斯卡亚镇的终身子爵;而另一封则是任命巴奈特为近卫学兵团团长,负责组建近卫学兵团。
修斯卡亚镇位于法亚西领东北部,毗邻艾登领,但交通十分不便,几乎与外界隔绝,倒是一处绝佳的藏兵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