照他的话说,雨水几乎淹没了一些小道,警署的一楼也变成了天煞的游泳池。
“局长买了一箱玩具黄鸭子,让我们这些童心未泯的小伙子玩玩水。”
他把车开出农庄,语气颓废地讲出一个笑话,用含糊不清的法语。
这确实有笑点,但我们都没有笑。
现在还不是温习法式幽默的时候。
雨后初晴,那法和同事正忙着给一楼的走廊放水,就收到接线中心的报警,市中心某商场的天台上发现了一具尸体。
于是他们便穿着湿透的袜子和鞋,有些脾气地出了警。
说到第一案的案发现场,很有意思,待我给你们详细讲讲。
商场的天台是一座大的停车场,大概能容纳300辆轿车。
在天台的西南面,有一个电梯口可以直接通往下面的商场,所以电梯口总是会有人进进出出。
那辆白色的梅赛德斯,就停在正对电梯口的位置。
连续三天的大雨,砸得人只觉得天昏地暗,所以并无人注意到这辆车子有什么特别。
等到雨停了,不到十分钟,从电梯上到天台的一家五口就发现了他。
他就摊在奔驰的驾驶座上,血肉模糊。
车窗上连绵不断的雨帘滑了下去,让这惨不忍睹的景象降临于世间。
那法.巴蒂斯特戴着手套打开车门,一股十分难闻的尸臭涌了出来,方圆五米之内的人都开始干呕。
而那法则是直接吐在了车轮底下。
这位先生已经死了很久了,那法不是法医,但光凭这股杀人的味道和多年的经验,也可以大致推测,死亡时间起码有100个小时了。
专业的法医告诉那法,因为车厢的密闭,会使尸体加速腐烂,所以死亡时间也许比一般情况还要近些。
最后,结合这下了三天的暴雨,他们定论——
凶杀在暴雨初晚,雨幕的掩护下发生,直到现在正好是三天半,与杀人者惯有的思路,尸体的腐烂程度相吻合。
再回到尸体本身,这是最最重要一点:在肚子左侧有一个硕大的伤口。
是被咬烂的,你们没有听错,咬痕形状来自人类的牙齿。
血液泼洒在车厢的许多角落,但总量还不及人体理论总量的五分之一。
“吃屎啊,兄弟,那人已经变成空壳了,多数内脏也被咬碎。”
我们的车子闯了一个红灯,那法暴力地从方向盘上甩开手,“是吸血鬼,你知道什么是吸血鬼吧?”
“我知道。”
我始终微微发着抖,刚刚跟老妈打了电话,说去皇城酒吧接一个醉酒的朋友,“是那种专门在杀人后喝掉人血的凶手。”
“正解。”这句回答是法语。
既然是吸血鬼作案,那法和同事就必须考虑得更多。
最主要的一点,这种人不会满足于一次的作案。
他会尝到甜头,然后继续铤而走险,直到被警察抓住为止,他们不会停止。
“连环杀人。”我总结,那法点点头。
他告诉我,历史上的吸血犯,大多都是先把受害者的血从体内放出来,装在某些器皿中畅饮。
而不是直接从肚子咬一个口,然后像真的猛兽一样去吮吸,咀嚼。
这太原始,也太暴力了。
“我们试着通过尸体体内可能残留的撕咬者dna下手调查,却在尸体全身发现了大量清洁用的化学品残留。”
“凶手不但野蛮,而且,妈的,聪明无比,他洗掉了关于自己的所有痕迹。”
“……”我喉咙一紧,想说什么,却一眼看到街道尽头,靠着河岸的皇城酒吧招牌。
“就在那里,酒吧。”
“好,看见了。”那法开始加速,开到了最高限速,不吱声了。
我忍不住问道:“然后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