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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六章 完善军制

但士兵的土地不在此范畴内,赵毅颁发的士兵土地以及功勋规定了每个新民军战士的下限土地至少7亩,上限为200亩,且不得买卖,这里的上限和下限的标准都是贯穿全军的,无关军职和军衔,即使是赵毅的土地,也不得超过200亩。

同时每一支团级和以上单位都必须设军务司,负责监督和维护战士们的权益。

土地这一块就成了战士们除了军饷之外的重要收入来源,使其二者牢牢绑定在一起。

例如最普通的一名丁等新兵,军饷为每月1两银子,最少还有七亩地,平均每亩产粳米3石,这里是21石,有3100多斤的大米,一家5口人,一年耗粮500斤,还富余2600斤的大米可以贩卖,他自己一个大肚汉吃喝拉撒都在军中,也就父母妻儿几口人需要花费,但这些大米再加上银子,足够一家人舒舒服服的过日子了,很遑论丙、乙甲这样的高级战士或者军官们,他们的收入会更丰厚,最终这样推行成长下去,庞大的军功集团将会彻底的、完全的、碾压式的摧毁和取代旧有的士绅集团,用军功集团浸透在骨子里的侵略扩张的本能重塑国家和政权的根基。

而且最主要的是,这些钱都是没任何人敢动心思的,只要有一个当兵的被克扣和欺负,军务司的那帮狼鼻子就循着味儿来了,他们存在的目的就是为了军队利益,升迁和功劳的评定也在这里体现,除非有人自大到认为自己能和整个军方抗衡,那就不敢贪一个士兵的铜子,否则上到赵毅,下到最普通的一个新兵就让他知道军队里的阎王爷们是长啥样的。

通过这样的改变,不仅很好的团结了军队的将士们,而且军队的开支和来源就基本达到了平衡,因为将士们的土地也要纳税的,这里的税收折成银两,能大大的减轻赵毅的财政负担,不仅不要花银子,整顿好了,还能有些剩余,即使赵毅真的穷困潦倒发不出银子了,新民军们还有土地,只要舍不下这一年几千斤的大米,那就离不开他赵某人。

唯一的一个疑问就是,士卒们常年打仗,家里那么多的田地无人耕种怎么办?若是地都没人种了,士兵们又哪里来的粮食纳税,赵毅构想的一切就变成了空中阁楼。

李庭浩在这点上发挥出了自己的才干,这个措大也是个暗搓搓的流氓,他建议学习满清的包衣制度,一方面以战场上俘虏来的老弱兵丁为官奴,由一地官府负责使用人力,主要的功能就是农忙时负责种官府和士兵们的土地,闲时负责兴修水力,整治道路等等,总之就是把人当成牲畜用。

赵毅初次听到李庭浩这个计策顿时对他刮目相看,本以为他是个谦谦如玉的道德君子,没想到下起狠心来也是毒辣非常,关键是这个计策非常好用,能大大的减少劳动力的紧张,唯一的缺点就是道德上容易受人指责,其实赵毅是不知道李庭浩的难处,他又要安排人整顿城池,又要盖房子,城外还有几十亩土地要开垦,他都恨不能一个人砍成两个当牛使,沉甸甸的担子把他逼的实在没办法了,加上看到吴城押来那几百号俘虏的好用,这才向赵毅献这个毒计。

有道是慈不掌兵,义不掌财,赵毅从北京城外挣扎着活下来后就没想着当好人,神州蒙难,总要有人受苦的,与其全族给满清当几百年猪狗,不如狠心挽肉疗伤,赵毅只能在自己力所能及的范围内,将这个痛苦降到最低。

他还给李庭浩的政策加了一条补充,也给战俘们一条生路,战俘们分为三等。

一等战俘为明军、流寇、山贼,抓到这种战俘精装者充军、无特殊才能的优先编成炮灰或者敢死队,斩首三级者后可以脱罪并选择留军或者还籍,留军者和新民军其余战士享受同等待遇,老弱者则在官府下进行常规负荷的劳动改造,保留人权且不得虐待,生命有保障,官府有一定的死亡名额,超出名额后需罚款并问罪官长,劳动改造的时间视情况由三年至十年不等,之后还于自由。

二等战俘为投降后又反复者、为异族效命的汉人,其中也包括绿营兵马,百户及以上级别的将帅或官员一缕问斩,并连诛三族,其余精壮者斩去拇指,成为前线民夫,挑军粮、埋炸药、必要时作为战兵补充,斩首三级者晋级一等战俘,并享受同等待遇,老弱俘虏者同样进行劳动改造、平时可以享受一等战俘待遇,若遇上特殊时期可以特殊处理,比如粮食紧缺时可以第一时间抛弃、遇到需要人命填的行动优先从这里的人面出,劳动改造的时间视情况和战役最低十年,最长至三十年。

最后是三等战俘,三等战俘为战败后的异族,无论精壮老幼者,俘虏后皆在面部烙印或刺青做标记,一经判刑终生为奴,且不得享有人权,非大功不得释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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