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元1045年秋,秦钧等人乘筏抵达朝歌。地址失效发送任意邮件到 ltxs Ba@gmail.com 获取最新地址
朝歌就是一千年前的洛京,商汤灭夏之后在此建都而改其名。
秦钧他们这次是来“朝贡”的,也就是带着周国的土特产来进献给商朝,然后商朝再回赐他们一些东西,可算是一种带有政治依附性的贸易。
除此之外就是近些年,西边的“犬戎族”屡屡进犯,周国希望能够得到商朝的军事援助,抵御这些异族的入侵者。与地球历史上的商周交替不同,这个世界的周方国实力相当孱弱,因而与商朝的关系也颇为良好。
商朝作为周国的“老大”,是有义务帮助周国抵御外敌的。
朝歌的规模,比千年前又扩大了许多。
城内的房屋大多数都是夯土筑成,鸿发明的竹篱糊泥式建筑已经基本淘汰,屋顶则多数以茅草铺盖,少数使用竹子。
还有极少数楼台,使用了木板砖石结构,显然都是贵人们祭祀、居住、游乐所用。
秦钧他们共有三十一人,被安置在城内北区的馆舍里,这是朝歌专门接待各国朝贡者的地方。
接着,十个奴隶被留下看守行李,其他二十一人就在城里闲逛起来。
这些人中秦钧的地位最高,是当今周国国主姬昌的嫡次子。
不过他尚未成年,真正管事的是在竹筏上讲古的老人,名叫“平彦”的周国四邻官。
秦钧细心观察着城内的情况,他身边的年轻同伴也差不多,不停地东张西望眼睛里充满了新奇。
朝歌依照“天帝”千年前的规划,四条大路以“井”字形贯通全城,并将整个城市分成九个大型区域。这些大路足有十几米宽,两侧种植树木形成规整的绿化带,中间可以容纳八架马车行驶,街上人来车往非常热闹。
虽然在秦钧看来,这就是一个乱糟糟的乡镇,空气里飞扬的尘灰和马粪的味道令人难受,但在这个时代它就是天下最繁华的大都市了!
平彦已经多次来过朝歌,显得非常得意地笑道:“此天朝气象,周国僻壤尔!”
称赞别人的繁华,还不忘鄙视本国的落后。
这老头,慕商犬啊!
再看旁边这些年轻人的样子,估计也差不多沦陷了。
不睹皇居壮,安知天子尊?
等这些人回到周国,估计也要鄙视那里的国人,没去见过商都的乡巴佬!
他们正在街上逛着,这时前方出现了一支队伍。
两个骑着马的兵士开路,一辆由四匹白马拉动的大型车驾缓缓驶来。
车驾上坐着一个身穿丝袍的老人,脖子上挂着一条大金链子,四个奇装异服的年轻女人环伺左右。
那车驾上一面大纛高高飘扬,赫然是一张完整的人皮!
“这……”秦钧表情呆滞了。
“是大巫出行,吾等快退避行礼!”平彦低声说道。
然后他带领着众人,退到大路的旁边躬身低头,静静地等着那位“大巫”的车驾驶过。
在周围的街道上,还有许多人直接跪在地上,对着大巫俯首膜拜。
那位大巫高仰着头,心安理得地享受着众人的敬畏。
他右边一个奇装异服的女人,拿着一块柿饼撕下一小块送过来,大巫嘴巴一张就把这块柿饼吃入嘴里。
另一个女人递过一杯醪(láo)糟,大巫接过杯子一口喝光。
喝完递还杯子,大巫看着街上拜服的人群,一时竟有些索然无味。
人生如此,无所求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