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等等!你的头发..”
“我头发怎么了?”唐立抓了一下脑袋,才发现手掌上多出一缕头发,这些发丝似乎不是长出来的,像是粘在头顶上的,能够轻易拽下来:“卧槽,怎么会这样?”
诧异中他迅速照镜子,只见原本眉清目秀的面容彻底发生了改变,
此刻长长的黑眉毛,深邃的大眼睛,尖挺的鼻梁,组合起来更像是一个混血儿,
最怪异的是,原本很利落的短发变为长发,嘴中还有两颗尖利的小虎牙,
如此脱胎换骨似的变化,使得他难以置信:“这特么是谁啊,我不是被狼咬了吗?怎么会发生这样的事情!”
唐立缓缓放下镜子,努力回忆起当天的经过,
他记得自己端着食料盆走入狼窝,按照流程率先丢给狼王一块冻肉,随后才投喂其它母狼,
其实这样的操作完全没有问题,自己与这群草原狼已经相处三年,他认为早就被当成‘家族’一份子了,根本不会有危险,
所以看见狼王啃不开冻肉时,他就上前用斧头帮忙劈碎,就在这时一头母狼在身后发起袭击,先是咬向手指,接着又将他直接扑倒,
草原狼进攻时有个习惯,就是先咬四肢,如果猎物倒地就会被咬破喉咙,所以他快速护住喉咙并转身,
而没有得逞的母狼随即咬住了他的后脑,紧接着他感觉耳后剧痛,眼前瞬间一片血红,最终昏迷了过去,
想到这里唐立急忙摸脑后,却发现一点伤口都没有:“不可能,它肯定咬我的脑袋了,难道说已经愈合了,所以医生没有检查出来?但是即便如此,身体也不会发现这么大的变化啊。”
他又思索片刻,随后开始拆卸手掌上的绷带与纱布,
当纱棉被拆下之后,大家都看到了惊人的一幕,只见右手的手掌上只剩下一根拇指,而左手还残留拇指、食指与中指,其余指头不复存在了,
最惊奇的还是断指处不但没有留下伤疤,居然长出了新皮肤,这种情况只有多年以后才能形成,所以使得病房的其他患者目瞪口呆,
刚刚从洗手间走出来的女护工大喊:“天哪,你怎么能把纱布拆下来啊,医生~护士~快来啊~”
其实唐立不想引起这么大的骚动,只是没想到自身的恢复能力这么快速,
就这样,在医生与专家的劝导中他再次做了各种化验,
不过在一系列检查中并没有发现异常,只是在尿检中检测出红细胞过高,肾激素超标而已,
专家认为可能是狂犬疫苗的药物作用,所以没有太在意,至于说伤势为什么好的这么快,他们则提供不了答案,毕竟医院不是科学研究院,不会去关心生死之外的事情,
他们给出的结论是,等腹部的伤口愈合就可以拆线出院了,
所以在深夜时分,唐立独自走回了病房,
此时病房的灯已经被关闭,患者们基本入睡,只有体力充沛的桐桐仍然开着床灯,吃着香蕉不肯睡觉,
唐立躺到床上也无法入眠:“我的身体肯定是出现异常了,难道是狂犬病的前兆吗?”
虽然文化程度有限,但是作为社会主义培养下的进步青年,他的思想没有跑偏,
所以便拿出手机,用度娘搜索起[狂犬病的前期症状],
百科的病症解释为恐水、怕风、呼吸困难、排尿困难与多汗,
恐水的意思是患者不能见水或者饮水,甚至不能听见水流的声音,
他没有这些症状,反而总是口干舌燥,必须大量喝水,怕风怕光确实有一点,不过只是觉得阳光有点刺眼罢了,
至于说呼吸与排尿完全不困难,他现在呼吸极为顺畅,嗅觉异常灵敏,此刻能闻到楼下一辆汽车正在漏油,当然,是很轻微的故障,
可是三楼的公共厕所中,不知道哪个混蛋没冲厕所,这样的气味就有些刺鼻了,
而狂犬病后期出现的斜视、眼球运动失调等症状同样没有,他的眼珠能够自由乱转,并且视力极佳,即便在黑灯瞎火的环境中,依然能看见窗帘上的一只小苍蝇,
“不是狂犬病吗?”唐立百思不解,随即侧身继续查看手机,
不料他变换的睡姿却引起桐桐的注意,因为就在小男孩扔香蕉皮时,突然看见一双发光的眼睛,
这种在夜晚发光的眼睛他只有在狗的身上才见到过,而且叔叔的眼睛比小狗更加明亮醒目,更像是深夜中凝视猎物的野狼,
“啊~”
就这样,桐桐发出一声尖叫打破了夜晚的宁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