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六剑铩仙,祝明朗终于施展出来了。
但后劲实在太大。
果然还是这肉体凡胎限制了自己足以比肩神明的境界啊,除了完美无缺的俊美,其他一无是处!
“咳咳~”
祝明朗小咳了一口血,下意识的望了一眼乌云遮蔽的天空,却发现正片浓密的云幕不知何时变成了鱼骨状,金色如丝绸的阳光穿过了云缺成一道一道华丽的天帘,云影与光帘错落有致,将这高绝岭地带划分成了数个区域!
这天穹之光似填充了祝明朗斩裂的空间,更像是临摹出了这铩羽剑快到时间凝固的出剑轨迹!!!
手中的剑,火红火红,如放入到了锻造炉中淬过了一般。
以风为砾石,磨去剑上的锈迹……
是不是自己出剑速度更快,力量更强了之后,每一次挥剑与空气摩擦出的火焰都犹如一次熔炉淬火,若剑不毁,便会更加精炼!!
以天为熔炉,挥剑成火,淬炼剑身!
天外陨石落下大地时,正是因为速度太快而燃烧起来,而稀有的天外陨晶更是在触碰大地后的巨大火海中淬成。
既然可以用风来磨砺掉剑绣,为何不能以天淬剑??
这就是更高的剑境吗??
祝明朗看着自己手中的剑,火痕剑的烙纹越来越清晰,久久不会散去的高温剑火就像是在擦亮剑尘一般,将火痕剑变得更加剔透,更加鲜艳,更加辉煌耀眼,仿佛上面的剑火永远都不会熄灭!!
“咔咔!”
“咔咔咔!!!!”
背后,骨头碰撞的声音传了出来。
地魔之皇生命力果然非常顽强,连仙都可以重创的铩仙剑都没有将它彻彻底底的杀死。
它没有了皮,没有了肉,更没有了筋脉血管,他只剩下一具恐怖的骸骨,这骸骨上竟有数之不尽的邪纹,密密麻麻……
邪纹已经烙在了骨头中了吗?
低等的地魔会钻入到巨岭将的皮肤与肌肉中,让他们获得蛮魔之力。
高等的地魔便是钻入到人的眼睛里,寄生器官,哪怕寄主已经死亡了,它们也可以让他死而复生!
地魔之皇便是钻到了伍栾的骨髓中,哪怕肉躯都不在了,也不会死亡,而他眼眶中蠕动的球体也不过是地魔之皇的一部分,将其挑出杀死,一样没有任何意义!
让一种邪虫蚯龙钻到自己的骨髓里寄生共存……
这黑刹伍栾除了是口味最重的人之外,还是祝明朗见过对自己最残忍的人了!
“为了出这一剑,你将自己弄得遍体鳞伤,而本皇只是褪去身上多余的东西罢了!”那只剩下骨头的脑袋张开了嘴,发出了对祝明朗的嘲笑。
祝明朗现在明白伍玟为何要在黑刹魔变时遮挡自己视线了,它的邪骨生长出来的过程,自己若看到了它体内这些邪纹魔骨,便会知道真正的地魔之皇其实在黑刹伍栾的骨髓里!
地魔之皇应该不靠血液供养自己了,而靠吸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