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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生若只如初见,何事秋风悲画扇。
等闲变却故人心,却道故人心易变——”
背到这里,宋安心说不好,后面还有四句忘了!刚才光得瑟了也没想会不会背全诗,一秃噜嘴就出来了!
这可怎么办?作诗作到一半没词儿了?
尴尬,汗……
正手足无措间,门开了,开门的正是李师师。
虽然第一眼只是看见李师师的一个侧脸,可却也足以让宋安终生铭记了。
如果用词汇来形容李师师的美,宋安觉得把几十斤重的《辞海》里所有形容女人美的词汇打包起来、全都砸向李师师也不为过!
至于单纯的什么倾国倾城、国色天香、沉鱼落雁、闭月羞花之类的词汇,根本不足以概括李师师的美!
她不光长的美,而且浑身上下散发着一种集女王、女神、御姐、萝莉、美少妇、娇妻等各种元素于一身的气质,让人看她第一眼便不再想把视线从她身上移开!
她一举一动都透着波澜不惊,给人以很舒服的感觉。
“君尊讳?”
“免尊,小可姓宋,单名一个安字。”
“宋君请。”
宋安跟着李师师进了屋,女侍随之关上门自己也出了屋。
李师师领宋安在茶桌前席地而坐。
李师师脱去鞋子上席时,宋安不经意间看到她的双脚。
虽然穿着及膝的白袜子,可宋安还是看出了李师师三十七码标准女生的双脚。
史书上说汉族女子缠足始于北宋,宋安在梁山泊待的那几天也注意观察了一下梁山女眷们的鞋子,都是巴掌大小的“三寸金莲”。
怎么李师师没有缠足?
李师师何等精明,一个眼神便看出了宋安的心思。
“宋君喜欢三寸金莲?”
“不喜欢。”宋安很干脆地说。
“三寸金莲”是什么东西?
是变形扭曲的女人的双脚!
在大约五代十国、北宋年间,不知是哪个人渣发明了给女人缠足这个变态陋习,就是在女人还是五六岁孩童时便用长达一米的裹脚布一层一层包裹起来,随着时间推移越裹越紧。
久而久之,五只脚趾除了拇指、全被裹折压到脚掌下!
脚骨、脚掌、脚趾从此统统被掰折!
这是一个长达数年的过程,整个过程给女人带来的痛苦用撕心裂肺来形容毫不为过。
可偏偏就是这种扭曲的陋习,竟然在这片土地上延续了整整上千年!
没有买卖就没有杀害。造成这种现象的直接原因——据说古代男人喜欢。
一双纯天然的玉足不好吗?
你们他妈的是怎样一群心里扭曲变态的男人,竟然喜欢三寸金莲那种东西!
“师师生平还是第一次听说有不喜欢三寸金莲的男子。”
诚然,放在全民喜欢三寸金莲的古代,宋安的确得算个异类。
“小可也是第一次见未裹足的女子。厌恶裹足的小可恰好遇上未裹足的师师姑娘,这说明你我二人前世有缘啊!”宋安彬彬有礼地打趣道。
李师师浅笑着将一盏茶送到他手中。
“方才听宋君即兴赋词,不仅辞藻华美,且意寓深长,着实令师师仰慕。不知宋君是何功名?”
“小可十二岁时考了秀才,随后便随家父宋公明上梁山泊落草,其后便再未有任何功名。”
“宋君虽只是秀才,可才气却远比那些进士及第之辈要强许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