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来这才是本质。
是喜欢。
被灌醉接吻的那个晚上,他记得所有的事,他记得那个带着酒香的吻,甜软到让他的大脑昏沉,即便是在清醒的状态下想起来,也会微怔一会儿。接吻时他一只手碰到手术刀,但没有动手。或许喝醉的自己不知道为什么,但清醒后却清楚地知道,拿起手术刀的瞬间,他有些怕。
真的想要她的眼睛吗?
好像不是……
他慢慢放下刀,抬手握住她腰肢。
心情才莫名的安定下来。
原来这才是他的心意。
没想清楚这些东西时,他自己与自己斗了那么久,思来想去有些挣扎,还以为自己该放弃她……但放弃的念头压根不能冒出来,稍微想到这一点,就难以抑制暴躁。
于是那天得知她要嫁人,在车里,他忽然想,为什么不自己娶她?
突然的念头。
却让一切迎刃而解。
原来他……是那种兴趣。
是想完全占有的兴趣。不是占有某个器官,而是整个人。
季墨想。
其实从确认感情开始,就代表他已经不是过去的自己了。
那些阴暗的,血腥的东西,在他在意的姑娘面前,都需要移出位置来了。在遇见她以前他自认不是个好人,但在这之后,却愿意成为一个好人。
他这人一向不信神,也不信沾了血腥会遭报应的鬼话。
但当心里有了在乎的人,季墨觉得信一信也无妨。
只求她永世安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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