几天后,路易斯叼着小树枝,悠闲地走在瓦斯科森林里。地址失效发送任意邮件到 ltxs Ba@gmail.com 获取最新地址
这几天他都待在森林的外围,遇到的都是普通的动物,这些动物的肉不值钱,值钱的无非就是皮毛、牙齿、角这些东西。
这些东西带在身上占地方,路易斯早就把它们藏在隐蔽的地方了。
森林这么大,除了他知道地方,其他人想找到,几率太低。
他今天是想找找,附近有没有路过的猎人。
天天吃没味的烤肉,嘴里都快淡出鸟了。
这时候,路易斯听见了脚步声,森林里枯枝落叶很多,踩在上面发出的响声不小。
果然没一会,他就看见了几个背着弓箭的猎人。
路易斯走过去,打了个招呼,“老兄,能不能找你换点东西。”
要是别人过来,猎人们还会警惕,只不过路易斯一个小少年,在他们眼里,还构不成威胁。
为首的猎人回答他,“要换什么?”
“一罐盐。”
猎人从羊皮背包里拿出一个小孩拳头大小的陶罐,“五十铜狗。”
路易斯从钱袋里掏出一串铜狗,十分不舍地递给猎人。
他的金龙和银狼都藏在里口袋里,只有铜狗还放在钱袋里。
猎人收了钱,就带着其他人往前走了。
路易斯龇了龇牙,可真是黑心,就这只够做几顿饭的咸盐粒子,卖五十铜狗?
不过也没别的办法,谁让森林里轻易碰不到人呢?
把盐罐挂在腰间,路易斯决定去森林更深处看看。
要是每天还和跟着老爹的时候一样,出来闯荡还有什么意义?
路易斯一路往更深处走去,越是深处,动物的踪迹越是稀少。
这并不代表深处更安全,事实恰恰相反,动物稀少,说明距离魔兽的地盘,越来越近了。
瓦斯科森林里没有老虎,最厉害的动物是棕熊,但棕熊除了抚养幼崽的时期,其他时候往往不会主动攻击别人。
当路易斯已经几英里没有发现棕熊的踪迹时,他就知道离魔兽的地盘不远了。
森林中心他不敢去,但最外围的魔兽,他是敢试试的。
路易斯压低身体,在森林里小心地隐蔽着。
这时一丛灌木里发出喔喔喔的鸡叫声,一只脖子无毛、形似公鸡的动物跳了出来。
它的头冠是淡粉色,形状像一个桃心,粉红的皮毛围在身上,看起来像个绒球。
这是一级魔兽——跳跳鸡。
别看它的体型比鸽子大不了多少,战斗起来,却能跳起来一口啄破棕熊的脑袋,吸食脑髓,这也是为什么附近没有棕熊的原因。
路易斯屏住呼吸,在茂密树枝的遮掩下,缓慢地用弓箭瞄准跳跳鸡的位置。
嗖的一声,一支羽箭破空而出,射中了跳跳鸡的眼睛,箭头穿过大脑,跳跳鸡当场毙命。
路易斯环顾一圈,确认周围没有其他魔兽,才钻出树丛,用匕首把跳跳鸡的头冠和魔晶取了下来。
至于跳跳鸡的肉?路易斯一把拎起跳跳鸡,当午饭!
路易斯走出魔兽的地盘,在外围点起了火堆,把跳跳鸡穿在削好的树枝上,一边转动,一边撒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