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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四章

洪亮是一个北漂,为了追寻自己的音乐梦想曾经在大夏各个大城市游荡了五年。

后来因为父母的要求,他来到了北京,在这里呆了整整三年。

之所以父母要求洪亮当一个北漂一是因为他是北河人离家近,方便父母来找他,二是北京的治安好,他们比较放心。

看着父母期待的眼神和鬓角的白发,洪亮同意了。

今年是他飘在外面的最后一年了。

已经三十岁的他跟家里人保证再漂一年要是还没能混出个样子那么就回家结婚生子,安安稳稳的过日子。

毕竟人不能那么自私,只在乎自己梦想而不顾及家人。

三十岁也该承担起自己应该承担的责任了。

洪亮虽然失落,但是内心深处竟然还隐隐期待着回家后的生活。

那样的生活虽然平淡却有着家人的陪伴,虽然无趣却能同家人一起为生活而努力。

这样的生活好像也挺不错的。

嘴里嚼着有点发硬的饭,洪亮遐想着恍惚间看到眼前人影晃动,耳边传来一阵声音。

“这个兄弟,吃饭呢?”

洪亮回过神,看着眼前的人,不由被吓了一跳。

我去,这哥们的长相……一言难尽啊!

洪亮把嘴里的饭咽下,回道:“有事?”

说完他才注意到在陈宁身后不远处跟着的几台摄影机。

这是……在拍节目?

想到这里,洪亮把手中的盒饭放下赶紧站起来,理了理衣服后觉得刚才自己的话有点生硬,不由再次柔声问道:“有什么事吗?”

陈宁窘迫地说道:“那个,哥们你现在吃饭吉他应该暂时用不上吧?”

吉他?

洪亮一愣,看了眼脚边跟了自己好几年的破旧吉他,问:“暂时是用不上,怎么了,你要用?”

陈宁连忙点点头。

洪亮用眼角余光瞄了眼那些摄像机和工作人员,笑着道:“那你就拿去用吧!等下给我送回来就行了。不过我有个小条件。”

陈宁刚大喜要拿起吉他听到洪亮的话连忙停下动作:“您说,您说!”

“看你身后跟着那么多的机器,恕我孤陋寡闻,你应该是个明星吧?”

陈宁闻言轻笑道:“明星?应该算是吧!不过我更喜欢称自己是个歌手!”

“歌手?那就更好了。我想着怎么着自己唱了八九年的歌,厚着脸皮也能自称自己是个歌手。”

洪亮一手拿起了地上的盒饭,一手把吉他递给了陈宁:“你既然是歌手应该也一个歌手惯用的乐器是不会随便给陌生人用的吧?所以我想着你至少也要留下点什么吧?”

陈宁一愣,这哥们是什么意思?

洪亮看着陈宁道:“放心,不是什么为难的事,就是想着等下你给我签个名,就签在吉他上给我留个纪念,可以不?”

其实,也就是洪亮自己准备放弃了,换几年前,就陈宁这样跟他一不生,二不熟的人冒冒失失就要借自己的宝贝吉他,哪怕他是什么明星也会被洪亮喷个狗血淋头。

不过现在,洪亮看开了,准备回家放弃音乐的梦想。

他唯一觉得对不起的就是自己的老伙计了。

跟了自己一辈子都没有在什么大舞台上表演过,以后回家了,更不知道什么时候自己才会再弹奏。

现在能跟一个明星,一个著名歌手合作,还能上次电视也算是自己这个无能的主人给它一个交代了吧!

洪亮苦涩地想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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