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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一章 大力士

当他醒来时,发现身边已经人去物空,才迷途知返,想起自己不知何处的家来。为了回家,他曾在海南跟着一只巨大的渔船出海打鱼,还在广东的地下妓院当过鸭子,他还患过花柳病,在医院里住了三个月,因为长期抽烟,哮喘病跟随过他半年……最后,在一天夜里,他好像听到了母亲穿越千里万里的呼唤,便决定放下手中的工作,徒步走向了母亲呼唤的方向。

关于他的传说,经久不散,人们喜欢他,可又不敢接近他。那些在外鬼混的出外喝酒,打架很喜欢找他,他也因此每天有吃有喝,还能赚一点钱。

他的大力士的由来,不仅是因为他可以单手举起两个二百斤的大胖子,徒手扔飞一麻包小麦,而是他在一次村子里修水井时,一个人从地底直接拔出了一根埋藏多年的三百米的细水管。此事还被传到了当地的报纸上,引起很长一段时间的喧哗。村子里的人对他五体投地,并送这个把塑料水管底部的铁管拿在手里,大气也没有多喘的男人一个诨号:大力士。

在他回家时,大哥建成已经完婚,并生下了一个女儿,一个儿子。所以,运营夫妻二人打算给这个本以为再也不会回家的儿子寻一门亲事。经过无数次的说媒后,定下了一个女孩。

这个女孩村子里的人没有见过,直到结婚那天,他们才看到了这位体型娇小和新郎完全不般配的新娘。新娘束着浓密修长的大辫子,沉重的刘海剪到漆黑的眉毛上面,笑起来时还有两个浅浅的酒窝,还是十分漂亮的。这场婚礼声势之所以浩大,一方面在于运营的广结人缘,另一方面还在于建功本身所具有的魅力。一个大力士的婚礼啊!

婚礼上,建功向前来的父老乡亲们用声入巨雷的声音说着各种浑话,引得老人们一阵咒骂。再加上他的酒量惊人,几个也是村子里酒量数一数二的男人被他当场喝趴下。而且在拜天地过程中没有一个人敢摁他的头,他只是敷衍地拜了两下后,向着主持婚礼的守财说道:“去他妈的球,我不拜了,直接上酒……”

结婚之后,建功也不得不像村子里所有的农民那样,种地,除草,打农药。可是身上的野性有时还会怂恿着他到外面花天酒地,对地里面的庄稼不管不顾。同样被冷落的新娘,成为了村子里最勤快的女人,她迈着粗粗的短腿,奔波在庄稼地里。男人不回来她也从不找他,喝得烂醉时,她就给丈夫清理散发着恶臭的呕吐物,为他洗衣服做饭,从无怨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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