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支长约一米二的单管枪背在她的身上,那支林祥用12.7毫米枪管自制的粗糙单枪,已经完全变了形象,不再是先前那样粗糙,用导弹基地里的一些特殊材料再加上轻盈而任性十足的鸟骨做成的枪身与枪托,不但将整枪重量降低了一半,在开枪的瞬间,枪身本身的材料还能损耗开枪时的后坐力。
这样一来,琳达再开枪的时候最多被撞退,却不会被撞飞,再加上琳达的护甲的各个关节与双肩有用了大鸟皮加固加厚,这样一来,琳达在开枪后,单单靠着右肩的皮甲就能将所有的后坐力卸掉,可以说,现在的琳达的战斗力已经比从前翻了几倍不止。
正当鲍勃准备招呼亲信们出发的时候,一大一小两个人影从别墅里走了出来,鲍勃一拍脑袋,自己似乎早将爱薇儿母子忘得一干二净,昨天也没有通知他们准备,难得他们有心眼抢着准备好了。
两人身上都穿着一套利落的运动服,脚上穿着运动鞋,爱薇儿将头发扎成马尾垂在身后,配上她干净白嫩没有一丝鱼尾纹的面容,倒有点青春少女的味道,此刻的爱薇儿是不安的,她躲躲闪闪的看着鲍勃,两只小脚都不知道怎么迈步,背着一个土黄色的背包慢慢的移到琳达的身后,将自己藏在鲍勃的视线之外。
那个叫小猴的小男孩虽然穿上了新衣服,可脸上的污渍已经如常,鲍勃似乎打见他第一眼起从没见他脸上干净过,习惯成自然,鲍勃现在已经见怪不怪,虽说这小孩子不爱干净,可他在子弟小学的表现确实是拔尖的,第一个敢上前用短刀杀死一只丧尸的小孩子就是他,虽然那丧尸是被捆住的,可你让一个正常的成年人去杀,你看他敢不敢。
鲍勃内心里也很喜欢这个小孩子,就连他的脏都喜欢,因为鲍勃小时候与他一样脏。
那个时候父母做生意,任鲍勃把自己搞得脏兮兮的,虽然小时候挨打时家常便饭,可他从没因为脏挨过打,所以他越看这个机灵古怪的小男孩儿越对眼,有因为他的表现是所有的小孩子中间最出类拔萃的,再加上他又喝过鲍勃视为心尖的雨水,鲍勃甚至有了把他培养成接班人的想法。
当众人都到齐,鲍勃便带着他们向基地大门走去,此时正是早上七八点的时候,别墅区的女人正起床在外面散步,看到鲍勃带着他的亲信们一身戎装的向山谷走去,不由得分离两边默默地注视着他们,行走的鲍勃一一在这些女人的面上扫过。
这些女人的脸色已经好了很多,再不是当初初来时的一脸菜色,基地的管理规程由更加的偏向女人一些,因此这些女人也没有受到过什骚扰,她们也知道这一切来之不易的待遇是眼前这个男人带来的,所以她们反倒比那些下苦力的男人们更加忠诚于鲍勃,同时也更加的尊重与崇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