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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四章 乞巧节前夕(三更送到,求推荐票)

林榛摇摇头,将这些乱七八糟的东西甩出脑袋,走到水缸边,开始洗漱。

片刻之后,林榛清洁完毕,走到院子中伸了个大大的懒腰,早睡晚起,这种神仙般的生活,在后世他可从来没享受过。

祝初瑶从厨房走出,林榛偷偷瞄了一眼,再次确认她和小小的差距,怎么说呢……,挺大的。

他说的是差距,差距挺大的。

只是今天,祝初瑶看他的眼神有些不对,躲躲闪闪的,一声招呼都没打就躲入了房中。

林榛摇摇头,女人啊,无论大多的年纪,都很莫名其妙,比如他现在家里这两个,一个想听他讲故事,一个和他不知道还能不能发生故事……

……

晌午时分,送走小小的林榛在院中深吸一口气,讲了这么长时间的故事,他还真有些饿了。

他揉了揉肚子,陡然间味道一股……,肉香?

林榛使劲闻了闻,确认就是肉香,这味道一下勾起了他的馋虫,他可好久没吃到祝初瑶做的红烧肉了。

没等多久,祝初瑶就在院中的小桌上摆满了各色菜肴,林榛眨巴眨巴眼睛,问道:“今天有客人要来?”

“明天就是乞巧节了,按照习俗,前一天不仅要做上一桌饭菜,更要在晚上放飞花灯。”

祝初瑶摇摇头,告诉林榛道。

原来花灯是要今晚放的,他还以为是七夕当天放,不过想想也是,人家牛郎织女一年没见一次,好不容易在大晚上相见了,你还弄个灯飞到天上去,这不是耽误人家干正事吗。

对于这种行为,林榛向来是不齿的。

吃完饭后,林榛惯例要到村子里转一转,消消食。

看着他离去的背影,祝初瑶无心收拾碗筷,有一件事她没有告诉林榛。

按照赵国的习俗,只有未婚配的女子才可以在七夕放出花灯,祈求上天赐予她们一段美好姻缘。

而已经成婚的女子,则可以在七夕前一天,与夫君共同放飞花灯,传说中,两人共同放飞的花灯一定会被天上的月老看见,赐予这对夫妇一世美满的姻缘……

……

因为临近乞巧节,今日院中传出肉香的不止一家,整个村子中都弥漫着肉的香味。

林榛走在村子中,发现有不少人站在门口,伸长着脖子闻着香味吞咽口水。

今年村子的光景,别说肉香,就连昨天二狗他们背回来的粮食都很久未见,家家户户能吃饱就已经谢天谢地了。

村子里最富裕的家庭,可能也未必吃得上肉,他们看见林榛从村子中走过,个个都露出复杂的神色。

萧大郎陈二狗这些人为什么能吃上肉,他们心中有数。

二狗的一筐栗子能卖出十两银子,他们之中,还不知道十两的官银长什么样子,但现在跟着这个年轻书生的人,个个吃得起肉,家家买得起粮,这件事对他们的冲击来说更大一些。

昨天还嘲笑人家白痴憨货,今日飘在空气中的米香肉香就狠狠地给了他们一巴掌。

那些前夜拒绝了二狗邀请的人,无一不暗自懊悔,若不是不信任林榛,认为他是骗人的,或者舍不得那五十文铜钱,怎么会站在门口闻着味道,他们本来也有机会端着米饭吃肉的啊。

二狗和萧大郎,哪家不是穷的揭不开锅,比他们还要穷上几分,可看看人家现在,顿顿能吃饱不说,还有他们不敢想的大米和肉......

那些曾经和祝家不合,当初祝家遇难冷眼旁观的人更是酸的牙都要掉了,他们就连昨天沿着萧大郎足迹捡米的资格都没有。

也有人动了歪脑筋,想打探糖炒栗子的做法,可现在家家守口如瓶,谁都不愿意说,脸上的鄙视更是清晰可见。

还有人学着祝老先生的模样,想去山中再捡一个书生回来,可只停留在想法上,未曾付出行动。

他们还没蠢到那种地步,若是随便捡个书生都能如此,哪还有穷书生的说法?

他们眼红归眼红,可有一点不得不承认。

这位年轻的俊俏书生,属实有点真本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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